2014年以来,国家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连续重磅出台,层级之高,密度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这些政策依据了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状况,体现出鲜明的政策取向,对发展文化产业具备极其重大促进作用。
近年来,在世界性的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大的形势下,文化产业逆势而上,充当着促进经济发展的角色,在中国也不例外,而且表现得十分突出。总理在2014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我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各地文化产业都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大多数地方文化产业的上涨的速度高于经济的整体上涨的速度,在“稳增长调结构”战略中的作用凸显,成为各地发展新引擎。
与此同时,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也凸显出来,比如缺品牌,少创意,低消费,等等。跨过这道坎,中国的文化产业就能在发展质量上有大的改观,实现真正的跨越式发展。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虽然有些文化产业门类增长势头减缓甚至会出现下滑,但是,文化产业在总体上仍就保持着强劲的上升势头,而且,不断地开疆拓土,兼收并蓄,揭示了文化产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可见,在日益逼近国民经济支柱性目标的时候,文化产业内部悄然发生着变革,或者说发生着发展方式的转变,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跑道上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这一时期的文化产业政策也见微知著,引领和推动潮流,成为这一发展的新趋势的促进者。尤其是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表明中央政府层面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新的定位和思考,体现了当今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文化产业的思想逻辑和政策逻辑严整地契合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逻辑。因此,新的政策取向,实际上就是文化产业发展新的风向标。
首先,特色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鼓励各个地区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特色文化服务,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 文化部、财政部出台推动特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央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的举措,而且,在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的党中央强调弘扬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形势下,被赋予了更重大的意义。
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印发的促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文件,所谓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从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符号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将优秀传统文化特质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开发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既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扩大文化消费,既能保障他们基本的文化权益,又能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文件强调,不只是为了追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要坚持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在产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园区基地、项目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特色文化产业虽然特指某个文化产业门类,但是,实际上整个中国文化产业都应该植根于自己的土壤,走自己的路,主动追求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体现了中国文化产业的自信和成熟。
其次,融合发展。文化产业经过一个时期的积蓄能量,开始显示出外溢效应,既主动向外扩张覆盖,又积极接纳外来力量的渗透植入,跨界融合在多领域、多层次展开,目前突出表现为三大融合。
一是与科技融合。文化产业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是科技应用最广泛、科技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但不可否认,科技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的应有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民间传统文化产业在新的技术变革下,亟须寻求商业模式的创新和转型,新型文化产业也需要加深认识科技创新驱动对产业生产力释放的全部作用机制,谋求推动产业链基础上的产品内容创新、传播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一体化整合。也正因为如此,文化部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在扶持文化科技融合园区基地和骨干企业发展,实施包括数字文化产业工程在内的一些重大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是与资本融合。近年来,金融对文化产业表现出更加积极的支持与参与姿态。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等一系列措施。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文化产业高附加值的特性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大量资本和人力资源涌入文化领域。这将有利于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因而,必须进一步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制定相关措施,对行业整合给予鼓励支持,催生更多大型文化企业和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同时应关注的是在这种并购重组过程对企业和投资者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行业兼并和重组应符合企业发展本身的需求,符合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资本蜂拥而入,形成泡沫。
三是与实体经济融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不可分,以内容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的提升和跨越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创意的支撑。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促进创意设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旅游业、信息业、文化体育业、特色农业的融合发展,并且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人们生活品质、增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再次,协调发展。实际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促进与科技融合,前者侧重于民间传统文化产业,后者侧重于新兴文化产业,当下它们的分别推动,体现了对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用意,其他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国有文化企业与民营文化企业协调发展。一方面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指出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另一方面进一步引入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通知》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大型文化企业与小微文化企业协调发展。一方面,继续着力打造文化航母。《通知》提出,鼓励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新基金投资模式,更好地发挥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2014年2月,习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对开展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通知》又强调,要认真落实支持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等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则针对我国小微文化企业总体上竞争力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将培育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培育要素市场、加强文化品牌建设、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发展等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三是东中西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的文件,并且启动了相关工程,这项工作虽然是面向全国,但受益最明显的是中西部地区,因为依托地方性和民族性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是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的现实选择,也是其突出优势。2014年由文化部与财政部实施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工程,在历史上形成的纵跨陕西、青海、甘肃、四川、云南、贵州、西藏七省区的民族迁徙大通道发展文化产业,让这个文化积淀带转化为文化产业带,发挥其育民、乐民、富民的作用。正在谋划的“一带一路”文化产业规划正在酝酿之中,这项工程,也将成为协调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四是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协调发展。推动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既有利于扩大文化内需,也有利于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为加快中国文化走出去步伐,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又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将发展文化产业、推动对外文化贸易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扩大国内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相结合,促进服务业发展、拉动消费和投资增长。并且强调,要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创新文化内容和文化走出去模式,努力打造我国文化出口竞争新优势。
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协调发展,分别体现了当前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独特性、超越性和共同性。文化产业这些新属性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因为今天中国开始进入一个真正的文化时代。文化产业的特色发展,本质上是中国文化独有的思想内涵和精神气质主导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流走势;融合发展,顺应的是全社会对精神文化广泛覆盖和融入生产生活之中的需求;协调发展,则显示出文化追求的共同性,文化产业正在凝聚起几乎所有方面的文化力量。
总体看来,当前文化产业三个发展特征,分别从产业内容、产业方式、产业体系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产业新的趋势和面貌。这是文化产业新的自觉,显示了文化产业发展在经过草创阶段之后的科学发展、理性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这种发展方式是文化产业在弯道超越时仍然高速前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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