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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100强——寻找中国在的准确坐标

信息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2 09:04:16


  原标题:【全球报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100强——寻找中国在全球的准确坐标

  报告主编:臧志彭(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解学芳(同济大学教授 国家社科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从1988年“文化市场”的提出,到1991年“文化经济”、2000年“文化产业”、2007年“文化生产力”、2012年“文化强国”、2017年“文化自信”,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战略一直在升级的演进过程;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也一路攀升,过去多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年均增速超过13%,几乎是GDP年均增速的两倍,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从2011年的3.28%攀升至2016年的4.14%。

  然而,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竞争大格局中处于什么位置?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与世界文化创意强国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全球及主要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态势与演化趋势如何?因全球缺乏统一的产业内涵界定、缺乏统一的产业统计范围、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口径,学术界尚难以准确回答上述问题。

  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基本上代表了世界各国文化创意产业中最为先进的生产力主体,同时也是反映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状况最为灵敏的“晴雨表”。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研究所、同济大学人文学院艺术与创意产业研究所联合研究团队合作出版了《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全球报告》)一书。该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全球报告》根据国际三大产业分类标准——标准产业分类体系(SIC)、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和全球产业分类标准(GICS)构建统一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畴和全球统一评价体系,从国际权威上市公司数据库搜集整理了1950年至2016年间全球53个国家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数据上百万条(数据检索截至2017年12月),形成了1950年以来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演化生命周期、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龙文化指数100强、“一带一路”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演化与竞争格局、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纳税能力研究等一系列研究成果,对全球主要国家,特别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竞争格局、优势差距、结构特征与演化态势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深刻解析。

  基于产业经济学上经典的G-K产业生命周期模型(包括引入期、大量进入期、稳定期、大量退出期和成熟期五个阶段)理论,对长达67年(1950~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数量演化曲线分析发现,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从1950年开始逐渐恢复和长足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类别从14类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裂变至110类,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体系日益完善,产业优势越发凸显:

  (1)1950~1986年是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生命周期的“恢复发展期”(类似于新产业的“引入期”),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年均增长数量为24.42家,到1986年逐渐增加到951家;1987~1999年是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的“大量进入期”生命周期阶段,1987年首次突破1000家,到1999年底增长到3540家,增长率为330%,年均增长206家,成为典型的“黄金十年”增长期;2000年至今,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基本进入生命周期的“稳定期”发展阶段,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数量从2000年3587家增加到2012年的历史最高峰值4074家(期间经历互联网泡沫破灭和全球金融危机短暂回调),上涨的速度明显减缓,年均增长率仅为1.1%,而2012年之后出现小幅下滑。从2000年至今的总体形态来看,基本处于比较平稳发展的态势,属于典型的稳定期特征。

  (2)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洲际分布集中在亚洲、北美洲、欧洲;从8大强国文化创意产业生命周期来看,美国:1999年以前“口红效应”明显,经过10年“退出期”,2010年企稳正向“成熟期”过渡;英国:2005年以前持续攀升,之后进入“退出期”,2012年有向“成熟期”过渡迹象;法国:2000年以前“大量进入期”,之后进入“稳定期”,2012年后进入平缓“退出期”;德国:2000年达到峰值,之后进入两阶段“稳定期”,2012年后进入平缓“退出期”;日本:2006年达到峰值,目前仍处于“稳定期”;韩国:虽受金融危机影响波动,总体仍然处于“进入期”;印度:2010年达到峰值,目前处于“稳定期”生命周期阶段;中国:目前处于“大量进入期”向“稳定期”过渡阶段。

  (3)从6个核心文化创意行业生命周期来看,新闻出版行业:总体开始步入“大量退出期”阶段;电影行业:经历两阶段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正由“稳定期”向“退出期”变迁;广播电视行业:经历20多年快速地发展,2011年后开始步入“退出”期;网络文化行业:经历两次跃迁,目前基本处于“稳定期”阶段;广告服务行业:数量和比重持续上升,2014年后进入“稳定期”;家庭娱乐行业:90年代爆发式增长,经大量退出后进入“成熟期”生命阶段。

  基于全球统一行业划分标准与统一数据来源,构建经济效益、创意创新和社会贡献三位一体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龙文化指数”综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统计分析,形成2012~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龙文化指数100强排行榜单和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研判:

  (1)美国Apple公司和AT&T公司轮番占据榜首,美国康卡斯特(Comcast Corp)、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迪士尼(Walt Disney Co)、Alphabet(谷歌母公司)、脸书公司(Facebook Inc)、亚马逊(Inc),韩国三星集团、日本索尼公司等知名巨头盘踞百强前列。

  (2)广播电视业入围百强数量超越20家、一马当先的优势明显;但互联网服务产业链入围百强数量合计有30家(包括上游无线通信服务、中下游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服务、在线游戏以及电子商务),对广播电视业已成合围之势;无线通信服务大举战略转型媒体、内容和娱乐领域,已成数字创意产业新霸主;影视娱乐数量震荡、业绩多下滑,出版行业维持乏力;美国连续5年称霸百强,且有慢慢地加强趋势,美国超级巨头在全世界内构建数字创意全球价值链体系,形成对世界市场巨大的“虹吸效应”。

  (3)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龙文化指数排名全球第7,百强排名虽然全球第4,但数量依然太少,2016年也仅有9家公司入围,仅占美国入围公司数量的20.93%;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巨头的营业收入几乎100%都来自于中国本土市场,海外收入占比极低,缺少能够撼动世界市场的超级影响力企业;中国入围百强企业基本都集中在无线通信服务、互联网等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传输分发与销售等中下游环节,在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的内容生产环节则无一入围,与世界民间传统文化强国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

  (1)相对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普遍起步较晚,但90年代以来文创上市公司总量增速较大,成长较快,正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2000年“一带一路”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占全球比重提高至14.16%,2008年达到24.94%,2012年达到峰值1062家(占26.07%),此后增长逐渐放缓,但从始至终维持着近25%的占比。从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进入产业生命周期的“稳定期”阶段。

  (2)从地理分布区域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分布不均,国家差距悬殊,整体结构配置亟待改善。

  (3)从2012~2016年龙文化指数均值排名来看,中国是当仁不让的领头羊,每年稳定在第一位,且龙文化指数长期保持领先,并有扩大优势(这里不含日本、韩国);前5强排名有固化趋势,希腊、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名列前茅;东亚区域遥遥领先,东南亚区域发展势头良好,但西亚、南亚及中东欧区域目前发展落于下风;有7个国家的总资产利润率出现负值,表明“一带一路”文化创意企业资产盈利能力尚不成熟。

  (4)从“一带一路”与全球文创产业百强企业差距演化分析发现,2012~2016年间“一带一路”入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龙文化指数百强的公司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文创上市公司总实力与世界100强中等水准之间有较大差距,且差距呈逐渐扩大趋势。

  (1)整体看来,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呈现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包含披露有关数据的上市公司),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均值达到6.99亿元人民币,比2012年均值5.31亿元增长了31.64%;研发费用占比从2012年的7.26%上升到8.48%。

  (2)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百强榜单来看,百强企业“三大梯队”特征明显,第一梯队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有11家企业入选,最高的是Amazon,达1068.75亿元人民币;第二梯队研发费用在10亿~100亿元人民币,有54家企业;第三梯队的研发投入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有35家。百强企业在国家和行业分布等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不均衡性,美国入围48家,遥遥领先其他几个国家或地区;26家企业属于文化软件和服务行业,10强中,互联网服务和通信设施行业的企业“势均力敌”,各有3家。百强企业分布区域呈现先扩散后集中趋势,表明文化市场之间的竞争态势加剧。

  (3)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比均值差异大,欧美研发投入占比高,加拿大和美国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比均值最高,分别为16.73%和11.45%;亚洲研发投入严重不足,中国每年入围全球文创研发投入百强的公司数维持在9~11家,但研发投入占比均值仅为8.39%,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更多应是致力于挖掘潜在的创造力与文化内容的灵魂、激活静态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创新作用于文化创意生产、传播与销售整个产业链,真正的完成文化创意产业最深层次的价值转换。

  (1)美国、日本、英国、中国、德国、法国、韩国等七个国家雄踞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纳税能力百强榜席位83.8%,美国中国韩国增势明显、日本法国呈震荡下行态势。中国从16.56亿元激增到36.06亿元,总增幅达到117%,增速全球第一。

  (2)行业结构渐趋多元,全球文创上市公司纳税能力30强在2012年分布在12个行业,2016年增加到16个行业;互联网及电影类上市公司纳税能力表现突出,五年间平均每年有6家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上市公司、6.25家电影娱乐上市公司入选30强。

  (3)洲际格局方面,欧洲文创产业纳税能力水平整体最高。国家格局方面:美国入选全球纳税百强公司数量占据49席,稳居首位;13个发达国家的文创上市公司纳税均值为20.32亿元人民币;6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纳税均值为17.20亿元人民币;中国大陆以纳税均值36.06亿元成为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纳税最高的一个,而且成为100强纳税均值第2高的国家。行业格局方面:8个行业占领49%席位,其余26个行业占51%。

  (4)中国地位:2012~2016年中国在五年中有四年分别与法国、德国并列第4,跻身全球文创上市公司纳税七大强国之列,但是入选公司数量却仅有4~5家,远远低于美国的50家、日本辉煌时期的25家,从五年数量占比来看仅占4.4%;中国与日本、英国距离拉近,但中美纳税均值差距五年间虽然减少了55.58亿元人民币,但差距仍高达美国75.48亿元人民币;中国五年来仅有互联网软件与服务1个行业进入30强、仅有3个行业入围百强,各行业纳税能力严重失衡,亟需打造多点支撑且平稳有力的纳税贡献模式。

  《全球报告》整个研究工作历时3年,按照全球统一的行业筛选标准,建立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并开展上市公司层面、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及各细分行业层面、全球53个不同国家层面、世界各大洲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层面的综合评价研究,从而为世界各国和社会各界科学认识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世界格局、准确定位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全球地位、精细分析文化创意细分行业和文创企业的优势劣势提供系统、深入的研究参考,为社会各界清晰认识、精准把握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态势提供了详实的研究成果。

  注:《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臧志彭、解学芳编著,参著人员有上海交通大学刘芹良博士,同济大学李琳博士、葛祥艳、雷文宣、陈冰心、邹佩伶、张佳琪、胡晨楠,华东政法大学伍倩颖、李潭、谢铭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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