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起……”很多人可能看得一头雾水,这其实是影视诈骗团伙发给客户的报价,翻译过来就是——“成本2.5亿,有5%的投资份额,20万起投”,后面往往还会加一句“保守估计票房20亿起”。
这类投资项目一般都在网上能查到一些新闻发布会的信息,甚至明目张胆宣传XX明星加盟,而且会给投资人出示跟明星或者头部公司的签约合同(不会允许拍照的,所以投资人留不下任何证据)。但事实上,这些项目可能八字都还没有一撇,等筹到钱就去筹备,筹不到就换一个继续筹。
有些公司在网上宣传自己是联合出品,甚至在“猫眼专业版app”里查询是很多影片的“联合出品”,看上去已经是行业内资深靠谱的影视公司,但在实际影片的正片中,却很诡异地“消失”了,并没有此公司的身影。因为被网上呈现的信息做误导,这样的骗局很具有欺骗性,即便是业内人士也非常容易上当受骗。
骗子盯上《普法栏目剧》,是因为大众对“普法栏目剧”以及央视的认知度。现在,骗子们盯上的已经不止《普法栏目剧》,而是所有正在筹备或者即将上映的各种热门影片。任何一部热门电影,都有几率会成为诈骗的工具。这些项目可能跟他们没半毛钱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私刻公章、伪造合同,而且往往信口开河,承诺保底,如果票房不达预期将无理由回购。
这两年,“影视众筹平台”“影视理财平台”倒闭,组局者卷钱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一些平台以超短周期高收益甚至保底收益来诱骗投资人,甚至保证“投资没有一点风险,平台准备预备金,由第三方太平洋保险公司100%担保”。这样的诈骗套路,成本几乎为零。只需要一个微信公众号或者app,几个项目PPT,短短两三个月,就能够实现整个圈钱过程,对投资人进行快速收割。而且过几天换个网址换个app,继续行骗。
有的项目会在上映前跟直(传)销或者微商组织合作,鼓励成员“认领电影票销售任务”,享受票房分红。这种“传销式”任务式的卖票机制,最终只能成为底层人员内部的狂欢,而这场狂欢背后,还是所有参与成员的集体买单。
卖产品不违法,但卖电影分红权益,卖票房份额,就涉及嫌疑违反法律。于是就有机构通过“卖衍生品-赠积分-积分兑票房”的模式来规避政策。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影片最终不能上映,骗子也不负任何责任,而用户就等于拿投资款买了他们的衍生品。
其实,即便不是骗局,影视行业对于外行来说,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好的项目各家大公司都在盯着,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更不可能有投资份额流出。那些有投资份额流出的项目,即便不是伪项目,票房份额转让过程中,都存在着多层溢价转让、推介人员鱼龙混杂、甚至票房对赌等乱象。电影还没拍就已经大赚一笔,至于电影最终票房如何,已经不是他们所需要关心的问题了,而后面进来的投资人就成了悲催的“接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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