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购买电影投资份额,这种行业里的常规行为,竟然与刑事诈骗只有一线之隔?
“受骗者超过3000人,犯罪团伙预计有150多人,涉案金额超6亿元。”负责案件侦破的兰州市公安局民警庞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简称“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场震惊全国的影视投资诈骗案(“8·17”影视投资诈骗案)涉及12部电影,还让影片背后的众多明星,如郭富城、杨千嬅、舒淇、宋佳、朱亚文等人,以及华策影视、中影寰亚、慈文传媒等公司受到影响。
▲涉案的12部电影部分有知名演员出演、出品方有上市公司截图来源:猫眼专业版
作为权威媒体机构,《每日经济新闻》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起对“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的收集工作,希望能更广泛地寻找到在上述影视投资中的受骗人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详见文末)
“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很多人最初以为是犯罪团伙‘冒名’4家影视公司行骗。”庞杰称,实际上,犯罪团伙也的确购买了12部电影的投资份额(用于作案)。
多位业内人士均告诉每经记者,其实诸多知名影片在电影上映前,主司就已通过溢价转让份额的方式回收了成本。但电影投资份额,一旦被包装成投资理财产品分销给“散户”,就值得警惕了。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则通告称,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毫米文化)等在内的四家公司,利用《梵高计划》《麦路人》《诗人》《痞子爱人》等12部电影实施影视投资诈骗。该案件已于2022年侦破,因被害人数量众多,且遍布全国,现再次面向社会征集线索。
庞杰告诉每经记者:“公告中的李某某是涉案公司的股东之一,1990年生人。其他几个主案嫌犯的年龄也都不大,80后。他们都在影视公司工作过,对电影制作、宣发十分了解。”
回忆起三年前的“投资失败”,痛苦的画面又浮现在50多岁的张鑫华(化名)眼前。
“2021年芒种(6月5日),是我此生最黑暗的日子。先前宣传‘保底7亿元票房’的《诗人》,上映当天票房才50多万元。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连方向都分不清……”
这对她而言,不仅是重大的经济损失,还是一次“社会性死亡”。在采访中,张鑫华反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一定要把我匿名,甚至连我姓什么都不要透露。兰州圈子小,我是一个有体面工作的中年人,还踩了这个坑,真的特别丢人。”
“以小博大,把握住难得的致富机会,”抱着这样的心理,张鑫华在2020年3月加了一个“荐股老师”的微信,“我通过一家官方网站看到了荐股链接,可添加到‘老师’,最开始是一对一讲解,后来建了微信群,群里大概有100多人。‘老师’每天在群里发直播讲股票,大家也都聊炒股心得。一段时间后,‘老师’把另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拉进来,刚开始那个人也谈股票,后来某天他给大家介绍,现在有个新型的投资项目——电影投资。”
“一直以来,我都十分喜爱文艺片,当骗子在群里力荐《诗人》时,我看到还是我喜欢的演员宋佳和朱亚文主演的。”为此,张鑫华还专门做了功课,《诗人》在国家电影局官网能查到备案,而向她出售份额的八毫米文化也确实是该影片的出品方之一。“导演还专门为我们的微信群录制了视频,向我们问好,并介绍了电影进度。”张鑫华回忆道,她不清楚那个视频是后期技术合成,还是导演真的为他们群录制了视频,反正当时他们是相信了。
▲投资份额经过转让后显示的出品方信息包含北京八毫米文化截图来源:猫眼专业版
“骗子在群里不停地烘托气氛,群里的人也都在‘抢份额’,让我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错失就只能一辈子‘做社畜’,”张鑫华说,在这样的气氛下,从心动到线余天,“后来他们还给我打电话说,‘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又有份额出来了,你要不要?’我说我一次性投了那么多,实在是没钱了。其实,我是位单身妈妈,这笔钱是我上班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是我一辈子的积蓄。”
与电信诈骗拿到钱就“人去楼空”的情况不同,张鑫华的投资流程,看上去非常正常。“先交订金,再付尾款,他们再把正规合同打印出来,合同上还打印了投资金额。”张鑫华说道。
庞杰称,预计有3000多位受害者,在警方已触达的受害者里,个人被骗金额最高达700多万元,大部分在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之间,而且50岁以上的人居多。这些人平时也会投资理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很多人拿出的是自己的养老金,年龄最大的受骗者80多岁。
猫眼专业版显示,《诗人》上映首日票房为56.7万元,累计票房仅101.9万元,片方分账票房为34.2万元。面对这样“投资失败”的结果,张鑫华没有办法接受,“看到这一个数字,犹如五雷轰顶,我和家人抱头痛哭。6月下旬,我开始向警方求助。7月1日立案。我拿着立案书去了北京,找到八毫米文化讨要说法。但他们以电影已上映,是我投资失败为由,并不理会,直到看到了立案书,才答应退20%的钱,还要求我将合同还给他们,我不同意。我问此公司的经理李某某,我说我这辈子还能有120万吗?他当时沉默,没有回答我。”最终,张鑫华只拿回了《拳头妈妈》的13万元投资款,投资《诗人》的120万元则打水漂了。
庞杰告诉每经记者,张鑫华的遭遇,也是“8·17”影视投资诈骗案数千位受害者的共性。
“犯罪团伙搭建了一个完整的网络站点平台,在自己的平台上直播,一旦直播结束就再也没办法进入,避开了‘监管’。他们还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引擎等上做了大量投流,而微信群、直播间的‘荐股老师’,则是犯罪团伙在全国各地找的推广公司。据嫌疑犯交代,他们与推广公司四六分账,将60%的提成给了推广公司去宣传12部电影,吸引更多个人投资商。受骗者在微信群中看到的‘很多人抢份额’,其实是托儿,犯罪团伙早就布置好了。”庞杰介绍道。
“2021年6月下旬,我们分局民警接到张鑫华的报案,她花133万元投了两部电影。当时的办案民警认为当中存在诈骗,所以将案件交给我们兰州市公安局侦办。”庞杰表示。
“‘8·17’影视投资诈骗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很多人最初以为是犯罪团伙‘冒名’4家影视公司行骗,”庞杰称,“但实际上,团伙在实施诈骗前,专门收购了这4家公司,当中多数成立时间超过十年,而且他们也的确购买了包括《诗人》等在内的12部电影投资份额。”
每经记者通过企查查看到,涉事的4家影视公司,注册资本均超过5000万元。这些“真实”信息,让一切更具迷惑性。每经记者查询了解到,涉案的八毫米文化在2013年、2019年均进行过多次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
“在向个人投资商的游说过程中,犯罪团伙称投资至少能获得两三倍的回报。”庞杰表示。
犯罪团伙从3000多名个人投资商手中汇集的超6亿元去哪了?这是公众关心的重点。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该案办理2年多,截至目前才进入移送起诉环节。
对此,兰州市公安局方面向每经记者表示,因该案发案时间长、隐蔽性强,绝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在发案后近两年时间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从2019年至2021年间,涉案资金大部分被嫌疑犯用于诈骗、吸粉团伙租赁写字楼运营及日常开销,一小部分用于购买电影收益权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剩余部分作为犯罪团伙非法获利,且涉案资金经过近500个账户流转后,被嫌疑人挥霍。
据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贺小东介绍,表面上看,受害人钱款都进入了嫌疑犯开办的电影公司对公账户,但实际上,警方对整个资金进行了溯源后发现,钱款进入对公账户以后,又进入他人账户,经过三到五级的洗转,最终流入了嫌疑人用他人名字办理的银行卡中。该案还有电信诈骗的资金洗转手段,这也给该案以诈骗案办理提供了依据。
在谈及“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与一般影视投资合同纠纷有何区别和特点时,贺小东介绍说,犯罪集团利用了电影市场的制度缝隙、电影份额转手买卖中的乱象土壤,购买电影份额作为犯罪工具,掩盖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电信诈骗、线上吸粉的手段诱骗受害人,以电诈案件的洗转手段洗转赃款,使该案隐蔽性、危害性和影响性远大于传统案件,是一种新手段,是变异升级的混合型案件。”
披着合法的外衣,有着资深影视从业经历,又从正规片方处买了少量的投资份额……这一系列操作,让很多拿着“投资转让协议”的受害者有苦说不出。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数据显示,八毫米文化称《麦路人》项目制作总成本为2.2亿元。江苏乔先生以110万元的价格,投资受让本项目总投资额0.5%的份额,对应相应份额的收益权,电影上映后,他得到4.2万多元票房收益。乔先生认为八毫米文化存在欺诈,要求退回“投资”钱款,起诉至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乔先生的起诉。
每经记者查询到,上述12部电影部分已经上映,但票房均“少得可怜”。除《诗人》票房仅101.9万元外,《出拳吧,妈妈》(又名《拳头妈妈》等)票房398.7万元,片方分账票房137.7万元;《麦路人》票房1803.1万元,片方分账票房598.5万元。
▲《麦路人》分账票房1631.6万元,片方分账598.5万元截图来源:猫眼专业版
张鑫华也曾咨询过律师,得到的意见是:“八毫米文化是一家‘有资质的正规公司’,投资转让协议也有效,属于合同纠纷。”
“底层合同”是制作一部电影线”影视投资诈骗案的难点。12部电影份额经层层转手,电影制作成本究竟被抬高了多少?外界根本没办法知晓。
“我们在北京花了一两个月时间,给负责12部影片的发行公司做工作,最终获取到真实投资所需成本。”庞杰说,以《麦路人》为例,转手到八毫米文化已是第6手,八毫米文化用400万元买了该片10%的份额,但向投资人谎称制作总成本为2.2亿元,最后他们仅通过这部影片就获取了2000多万元,赚的有1000多万。
在张鑫华报案后,警方出动150人的警力,分散到全国近10个地方侦破。据庞杰介绍,4家涉案公司的作案时间大概仅有1年半,从2019年9月开始作案到2020年全年,2021年上半年就很少了,“因为电影上映后票房太差,很多人都找他们要说法。据嫌疑犯交代,本来已经准备收手不干了。”
电影一旦被当成金融理财产品,就会出现所谓的“想象空间很大”。人人都做美梦,万一投的是《战狼2》和《你好,李焕英》呢?可能就一夜暴富了。
影视制片人刘飞君(化名)向每经记者回忆称,2011年,《失恋33天》上映,其投资回报率达到11倍,向业内展示了电影投资可以“以小博大”。普通人参与电影投资大概始于七八年前,“但其实,大家只是从观众的滤镜里看电影,并不知道电影背后的市场逻辑,电影的真实成本核算并不公开。”
▲《失恋33天》累计票房3亿元,片方分成高达1.13亿截图来源:猫眼专业版
电影《大轰炸》就是典型的将投资份额包装成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给散户的案例,被业内称为“大欺诈”。而与该片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快鹿系”,在2018年9月被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受审。
“这些年来,频频有电影被怀疑欺骗个人投资商,但多数难以立案,均以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庞杰说。
“8·17”影视投资诈骗案,又一次将电影投资的“溢价”与金融诈骗的一线之隔摆上台面。多位受访者向每经记者表示,电影投资层层溢价,此前在行业内处于模糊地带,“我们以前往往认为,票房‘扑街’就是电影投资失败,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让大家开始思考,这当中有几率存在犯罪。”
“电影出品方将持有的份额溢价销售,以降低自身风险。这是电影投资的惯例,可以说90%以上的项目都会这样,”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每经记者,很多出品方其实根本不在乎电影上映后的票房,“因为,他们通过溢价转让份额已经回本甚至赚到钱了。”
一位国内大型电影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每经记者揭露了电影投资份额的内幕规则:越晚加投,份额转让的溢价越高,后续参投方风险越大;对于有票房保障的优质项目,主控方往往给参投方约定的是固定投资回报,钱非常少,“投资回报率等同于定期存款的年利率”;而对于具有较大风险的项目,主控方则给参投方约定“按票房来计算回报”,且往往会捆绑多个项目进行投资。
“所以,即便是与第一出品方对接,影片的真实制作成本和投资人获取的份额到底溢价多少,也并不清晰。”上述电影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助力,电影制作需要融资,但其成本不透明则给犯罪分子留出了打擦边球的空隙。
针对此类新型的电影投资诈骗,兰州警方提醒,很多人对电影的拍摄及商业运作模式完全不懂,仅凭借影视公司项目宣传资料,电影海报以及口头承诺的高额回报便签订投资协议,必然存在极大被骗风险。而且正规的电影投资,几乎不会对个体转让收益。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影视公司的名义,把电影份额从制作方那里买下来,再卖到个人手里的时候,已经转了好几手了,层层加码,个人是不可能赚到钱的,一定要禁得住高额收益的诱惑,克制内心贪念。
编剧夏合欢(化名)认为,一方面普通人尽量别投影视项目,风险太大,不要去投一些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另一方面,影视制作方应加大信息公开披露力度,主动公开相关制作等信息,“影视投资应该让大家清楚地知晓其中存在的风险,在投融资环节,让投资方审慎参与。”
“电影行业中,无论是影视投资中的高溢价,还是投资份额的多层流转,都是业内常态。”这是采访中众多影视从业者们向我们表达的观点。
高溢价和高周转,必将带来高风险,当“雪球”越滚越大,最晚入局的投资者无疑风险最大,甚至成为“接盘侠”。这也是不少资深电影人一直以来向我们诉说的行业隐忧。
虽然多数情况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没有像“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中以荐股名义“诱导普通人来投资”“虚构电影总成本”,也看似与诈骗无关,但不足够清晰的“规则”,会给投资者带来多大的心理阴影面积?
电影产业要想做大做强,投融资来源也不该是只有几家熟悉的电影公司投资。因此,面对更加多元的投资主体和投资生态,电影的投融资也有责任适应行业的新变化。无论是面对专业的电影投资资金,还是不熟悉行业的外部资金,都应该形成一个更明确的共识,推动影视投融资不断朝着行业的规范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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